
竞赛都有输赢,都有一个推断输赢的规章,下面是我整理的体育舞蹈竞赛规章,盼望对你有关心。
国际舞蹈运动总会(IDSF(是管辖国际业余舞蹈运动竞赛的机构(以下简称总会)。
2.1本规章适用於本会所属会员协会,所举办之国际舞蹈运动竞赛,含标准舞、拉丁美洲舞、新姿舞、美式风格舞、摇滚舞、古典传统舞、现代传统舞、拉丁传统舞。
2.2国际舞蹈运动总会执行委员会(Presidium),负责监督本规章之遵守。
3.1.2业余者旅费、生活费之补助和参加竞赛、训练营、表演之所得,和总会同意颁发之奖金,不视为职业上之收益。
3.1.3赋与业余选手之其它款项,应经由会员协会,核可之信托基金转发,则此笔款项不视为职业上之收益。
任何筹办单位所举办竞赛奖金项目,必需事先获相当的总会会员协会书面同意函。国际竞赛奖金金额不得多於世界公开赛之标准。
3.3竞赛服装上的广告总会授权之竞赛项目,其赞助厂商的广告,允许缝制在选手的服装上,约40平方公分。印制在选手背号上的广告,则以长21公分、高5公分,成一线排列,大小不得超过号码之20%。
国际舞蹈运动总会执行委员会,得依会员国协会之要求对某一人士之业余身分重新恢复。
ad)队型舞(标准舞和拉丁美洲舞)遵照本规章14之2-13办理-(限成人)。
每一会员国,必需邀请每一会员国,每个种类派一团队参与。去年进入决赛之会员国及地主国,可派遣其次团队参与。
a)世界壮年锦标赛竞赛之种类:世界壮年锦标赛仅举办标准舞(华尔滋、探戈、维也纳华尔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d)费用补助:不补助旅行费用,筹办国补助会员国一对选手一夜之住宿。裁判长和裁判员则依规章8规定办理。
必需邀请该洲每一会员国,每个种类派一团队参与。去年进入决赛之会员国及地主国,可派遣其次团队参与。
每一个受邀的会员协会,有权提名两对选手参加竞赛。举办国另可再对每个参赛国额外邀请一对选手参加竞赛。
由总会执行委员会所主导之一系列的标准舞和拉丁美洲舞的世界公开赛。本竞赛必需是「世界公开」性质的竞赛并颁发奖金且积分列入IDSF电脑化世界排名表。
由总会执行委员会所主导之一系列的标准舞和拉丁美洲舞的国际公开赛,其积分列入lDSF电脑化世界排名表。
由有会员协会经总会授权与注册后,皆可举办世界公开赛。依据执行委员会,将积分列入IDSF电脑化世界排名表。
a)国际队型舞邀请赛的定义:凡邀请四个以上国家队型舞团队参赛,才称之为「国际队型舞竞赛」。
至少必需邀请包括三大洲十八个会员协会。在欧洲以外国家订办竞赛,执行委员会将作特殊支配。
邀请国至少包括本洲十个会员协会。欧洲以外的国家主办竞赛,总会执行委员会将作特殊支配。
国际团队赛系会员国协会间支配之竞赛,但相同的会员国家协会成员,在同一国家每年只能进行一次团队赛。
仅允许会会员协会的选手参与,非会员协会成员之选手欲参与竞赛,则由总会执行委员会考虑打算之。
在竞赛时的舞曲如华尔滋、探戈、慢狐步、快步舞、森巴、恰恰恰、伦巴和斗牛舞,其音乐至少得播放一分半钟,维也 纳华尔滋和捷舞则最少 一分钟。
在总会所属之竞赛里,每种音乐均须具备其舞蹈特色。例如拉丁美洲舞就不宜使用迪司可音乐。
6.1 筹办权由执行委员会依规章5之1、2、3、4、6、7和8授与并得徵收权利金。见财务规章(见章程附录)。
有关国际邀请赛之邀请事宜须由相关会员协会之间作支配,邀请函须含总会注册日期。
依据规章5之14、7和8总会执行委员会可调整参赛之选手、裁判长、裁判员之最低补助费用,由执行委员会打算。应事先告知会员协会。
9.2 国家业余协会所指定代表得对舞者提出禁药检验之要求,该舞者必需遵照指示接受检验,若拒做测试则视为阳性反应,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9.3 任何呈阳性反应的检验结果必需呈报总会执行委员会,并裁定罚则后交由国家协会执行。
裁判长(无评分权)由总会执行委员会派任,负责掌握授权竞赛的执行。在国际性的竞赛,裁判长未能由总会执行委员会派任时,则由主办单位任命裁判长(无评分权)。
规章5之3、8之竞赛,应有五位裁判员执法,团队赛则至少应有三位裁判员执法。
10.3 依据规章5之1、2之竞赛,裁判员必需多数合格之职业裁判员担当。总会之裁判
10.4 依据规章5之1-4a+b、7、8之比宾,裁判员由总会执行委员会任命。
10.5 依据规章5之1-4、7、8之竞赛,所邀请之裁判员均必需来自不同的国家。
将两个年龄层放在一起,如少年第一、二级和青少年第一、二级,於同一年龄层竞赛,并不做严格限制。青年准许参与成人竞赛,除壮年竞赛外,在分龄竞赛中舞伴可以较年轻。提名参赛选手,会员组织必需附选手之诞生年月日。
女生:单色裙:单色上衣。没有装饰、不著竞赛服装。不准穿高跟鞋,鞋跟 粗跟且高度不得超过3.5公分。
女生:单色裙、单色上衣。没有装饰、不著竞赛服装。不准穿高跟鞋,鞋跟 粗跟且高度不得超过3.5公分。
男士:套装必需为黑色或深蓝色长袖,同一色系的装饰是被允许的。内可著白色衬衫。
女士:竞赛服装。对於全部分龄的竞赛:女生竞赛服装最低限度全程必需遮住臀部,紧身衣是不被允许的。
12.3 裁判长或总会运动主任对不根据本条文穿著服装之竞赛者,有权取消其竞赛资格。执行委员会有权判该选手禁赛一段期间。
曾代表某一个国家的选手不能在十二个月内代表另外其它的国家。凡由国际奥会和国际世界运动会协会所主办的竞赛,不允许混合国籍的选手参赛。依据奥林匹克竞赛规章选手只能代表自己的国家。每位选手代表IDSF会员国必需具有该会员国的国籍(护照)。参与IDSF锦标赛/杯的队型舞国家代表队。全部队员必需具有该会员国协会的国籍(护照)。本条款自西元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标准舞部分:男士须著黑色或深蓝色服装。拉丁美洲舞部分:男士服装颜色不限,但同一团队男士成员须穿著相同颜色的.服装。禁止使用道具。
14.3 标准舞队型舞之舞序必需以华尔滋、探戈、维也纳华尔滋、慢狐步与快步舞为主,并结合最多16小节自选的其它舞蹈包括拉丁美洲舞。
14.4 拉丁美洲舞队型舞之舞序必需以森巴、恰恰恰、伦巴、斗牛舞与捷舞和其它拉丁节奏舞蹈等为主,并结合最多16小节自选的其它舞蹈包括标准舞。
14.5 在标准舞队型舞竞赛,舞伴两人没有接触之单独演出,每种舞科以8小节为限,
全曲最多24小节。该限制不适用於拉丁美洲舞,拉丁美洲舞舞伴两人 没有接触之单独演出是正常的。两项都不得有 举〃的动作。注: 举〃是指舞者藉舞伴帮助或支撑双脚同时离地的任何动作。
14.6 锦标赛团队应有由六或八对选手组成,在同一竞赛项目选手不得跨团队参赛。
包含进场和退场时间,每团队演出不超过六分钟。在六分钟内最多四分半钟的评分时段的起始应有很清晰的形式来识别推断。未合乎该项规定的团队,裁判长可取消其参赛资格。
14.9 应遴聘有队型舞阅历者担当裁判员。应聘请七名以上不同国籍之裁判员参予。
14.11 必需公正支配每团队有足够同样时间数、场地并使用音乐进行彩排预演。
裁判长必需参加彩排预演,并对违反规定的团队提出警告。如竞赛中有团队违反规定,裁判长与裁判们协商后,可取消该团队参赛资格之权利。正式竞赛与彩排预演的舞序与音乐应相同。竞赛中不得更换服装。
国家会员国协会有责任在所属国度内,遵照总会竞赛规章,并依据总会竞赛规章订定指导方针。
在全部总会主导的竞赛,选手、裁判长、裁判员的最低额度的补助费用,由执行委员会打算。应事先告知会员协会。
交通费:头等舱火车来回票,或最高额折合2,000瑞士法朗流通货币的飞机票,惟必需运用周末之有利费率或同类之¤目表。
1 依据竞赛规章5之1、2、3、4、7、8和10,国际竞赛赛程至少包括初赛、准决赛和决赛。准决赛必需分成两个梯次竞赛,决赛时应公开评分。
2 世界锦标赛、洲际锦标赛和世界排名积分赛,如有24对以上之选手参赛,在初赛时采双淘汰制(Re-danceSystem),此两回合资格初赛可让每对选手有二次的机会,双淘汰之参赛队数应由裁判长打算之。
3 在决赛之前的复赛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选手要进入下一回合的竞赛。本条款不适用於世界排名赛。
4 国际十项舞全能锦标赛包括预赛、复赛、准决赛和决赛,上述第三款不适用於本条款。
5 决赛时裁判员须判定选手名次,『1』是代表第一名的成果,必需分出高下,不行有同名次之大事发生。
6 依据竞赛规章5之1、2、3、4、7、8和10,国际赛仅能有六对选手进入决赛,假如有六对以上之选手具备资格,则由大会裁判长来打算参与决赛的对数。
7 总会采纳「运动舞蹈计分法」(IDSF-SkatingSystem)计算成果。依据竞赛规章5之1、2、3.4、7和8,在国际赛之决赛时裁判应公开评分。
8 依据竞赛规章5之1、2、3、4、和8,在国际锦标赛时,筹办单位於竞赛总结时,必需公布成果评分表。
每一回合应采公开评分,其成果评定以『l』、『11/2』、『2』、『2l/2』、『2』、『3』之方式记录。『1』代表最好的成果。实力相同可以给相同成果。在竞赛过程中,依排序竞赛,不准更换选手。